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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重點沒有海南戶口的也可以在海南買房了
隻要你是四類人員中的一類
符合一個條件就可以購房!!快來看看你符合條件不?
第一類:

由省外整體遷入海南的企業總部或區域總部的随遷員工,購房政策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第二類

經海南省自貿區、自貿港招商工作與促進總部經濟發展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的綜合型總部企業,在海南工作、符合海南規定的引進人才标準的員工;

第三類:

按規定經“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的區域型總部、高成長型總部、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國際組織(機構)地區總部,或按規定經“聯席會議”審核通過的重大招商項目單位,在海南工作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曆,或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或執業資格的員工,其家庭成員在海南無住房且2018年5月13日後無購房記錄的,本人可在海南購買1套住房;

第四類:

經省委人才發展局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含“候鳥”型人才),公開招錄、公開選調、調任、轉任到海南(含中央駐瓊單位)的公務員,通過公開招聘或組織調動等形式進入海南事業單位(含中央駐瓊單位)、法定機構的工作人員。

符合一個條件即可購房

隻要符合其家庭成員(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海南無住房且2018年5月13日後無購房記錄的,本人可在海南購買1套住房。(第一類不受限)

人才購房貸款政策

未在海南落戶的引進人才在海南購買唯一住房,以及已在海南落戶的引進人才在海南購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均享受本省戶籍居民家庭同等待遇。


政策全文

日前,海南省住建廳、省委人才發展局聯合出台《關于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補充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購房資格和信貸支持兩方面對原人才住房政策進行完善。

随着人才引進工作的展開,人才住房需求出現了新的變化,如由省外整體遷入海南的總部企業随遷員工、引進的教師、醫生等群體,由于子女教育、醫療等方面的原因,暫未在海南申請落戶,短期内無法在海南購房。爲推動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和對外招商引資,鼓勵和支持引進總部企業,妥善解決好引進人才的住房問題,吸引各類人才來海南創業就業,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省住建廳、省委人才發展局聯合出台了《通知》。

通知TONGZHI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發展局

關于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補充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黨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門,省級國家機關各部門,各人民團體:

爲推動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鼓勵和支持引進總部企業,積極創造良好的人才居住環境,吸引各類人才來我省創業就業,讓人才引得進、留得住、用得好,爲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就完善人才住房政策補充通知如下:

1、由省外整體遷入海南的企業總部或區域總部的随遷員工,購房政策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2、按規定經海南省自貿區、自貿港招商工作與促進總部經濟發展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的綜合型總部企業,在海南工作、符合海南規定的引進人才标準的員工,其家庭成員(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海南無住房且2018年5月13日後無購房記錄的,本人可在海南購買1套住房。

3、按規定經“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的區域型總部、高成長型總部、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國際組織(機構)地區總部,或按規定經“聯席會議”審核通過的重大招商項目單位,在海南工作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曆,或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或執業資格的員工,其家庭成員在海南無住房且2018年5月13日後無購房記錄的,本人可在海南購買1套住房。

4、經省委人才發展局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含“候鳥”型人才),公開招錄、公開選調、調任、轉任到海南(含中央駐瓊單位)的公務員,通過公開招聘或組織調動等形式進入海南事業單位(含中央駐瓊單位)、法定機構的工作人員,其家庭成員在海南無住房且2018年5月13日後無購房記錄的,本人可在海南購買1套住房。

信貸支持方面,根據海南目前的限貸政策規定,外地戶籍在海南購房首付比例不低于70%,購房壓力較大。《通知》明确,未在海南落戶的引進人才在海南購買唯一住房,以及已在海南落戶的引進人才在海南購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均享受本省戶籍居民家庭同等待遇。

鼓勵金融機構對引進人才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利率予以優惠。目前海南金融主管部門正在積極協調各大商業銀行,對引進人才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利率予以優惠,且已有多家商業銀行積極響應和支持。引進人才可根據自身需要,選擇相關商業銀行,享受住房貸款利率優惠政策。

鼓勵商業銀行向住房租賃企業提供低息貸款,降低人才租賃住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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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總部企業、招商項目企業人才購房享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給予購房信貸支持。

2019年7月31日,海口市住建局、市委人才發展局、市商務局聯合印發《海口貫徹落實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委人才發展局<關于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補充通知>的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解決總部企業、招商項目企業人才住房問題,滿足機關事業單位人才基本住房需求,給予人才購房信貸支持。

解決總部企業、招商項目企業人才住房問題

《細則》明确,由省外整體遷入海口市的企業總部或區域總部(工商登記注冊的公司地址需在海口市行政區域内),自完成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其随企業遷入海口市的員工,購房政策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經海南省自貿區(港)招商工作與促進總部經濟發展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的綜合型總部企業(工商登記注冊的公司地址需在海口市行政區域内),在海口市工作、符合海南省規定的引進人才标準的員工,其家庭成員(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海南無住房且2018年5月13日後無購房記錄的,本人可在海口市購買1套住房。

經“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的區域型總部、高成長型總部、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國際組織(機構)地區總部,或經“聯席會議”審核通過的重大招商項目企業及與海口市政府簽訂合作協議的重大招商項目企業(上述企業工商登記注冊的公司地址需在海口市行政區域内),在海口市工作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曆,或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或執業資格的員工,其家庭成員在海南無住房且2018年5月13日後無購房記錄的,本人可在海口市購買1套住房。

與省政府簽約并落地海口的招商項目企業及與市級部門簽約的招商項目企業,有購房需求向責任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再由責任單位向市政府請示,市政府“一事一議”批示同意後轉由市住建局支持辦理。申請購房的人才需滿足以下條件:在海口市工作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曆,或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或執業資格的員工,其家庭成員在海南無住房且2018年5月13日後無購房記錄的,本人可在海口市購買1套住房。

滿足機關事業單位人才基本住房需求

經省委人才發展局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含“候鳥”型人才),公開招錄、公開選調、調任、轉任到海口市(含中央駐瓊單位)及辦公地點在海口市轄區内省級單位的公務員,通過公開招聘或組織調動等形式進入海口市事業單位(含中央駐瓊單位)、法定機構及辦公地點在海口市轄區内省級事業單位、法定機構的的工作人員,其家庭成員在海南無住房且2018年5月13日後無購房記錄的,本人可在海口市購買1套住房。

加強信用管理,給予人才購房信貸支持

《細則》強調,未在海口市落戶的引進人才在海口市購買唯一住房,以及已在海口市落戶的引進人才在海口市購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均享受本省戶籍居民家庭同等待遇。鼓勵金融機構對引進人才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利率予以優惠。鼓勵商業銀行向住房租賃企業提供低息貸款,降低人才租賃住房成本。《細則》指出,将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失信懲戒制度,對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騙取人才購房資格的單位和個人,由市住建部門将相關單位和個人名單向市發改部門反饋,建議納入不良行爲記錄,實施聯合懲戒。

同時,爲妥善解決好總部企業人才住房問題及機關事業單位人才基本住房需求,海口市大量簡化購房流程。符合條件的人才需要提交購房申請書、申請購房人才名單、承諾書、申請購房人才身份證複印件等相關證件,市住建局予以審核認定後轉由市房屋交易與産權管理中心辦理合同網簽備案手續。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30家企業完成海南首批總部企業認定的名單

2018年12月28日,有58家企業在海南申報總部企業認定,目前已有30家企業被認定爲總部企業。

根據海南《關于促進總部經濟發展的工作意見》,海口市、三亞市确定爲總部經濟發展的重點區域。《海南省總部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出台後,海口市、三亞市積極開展總部企業認定工作,截至目前,共有58家企業申報總部企業。海口市、三亞市剛剛完成海南首批總部企業認定工作,共有30家企業被認定爲總部企業,其中海口市22家,三亞市8家。

這30家企業中,太平金融服務有限公司認定爲跨國公司地區總部;阿裏巴巴(海南)有限公司、中免集團(海南)運營總部有限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金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22家企業認定爲綜合型(區域型)總部;大新華飛機維修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國際旅遊産業融資租賃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企業被認定爲高成長性總部,綜合型總部或區域總部成爲海南的總部企業主體。在22家綜合型(區域型)總部企業中,一産企業1家,占比4.6%,二産企業5家,占比22.7%,三産企業16家,占比72.7%,旅遊業、現代服務業等第三産業主導地位日益凸顯。

下一步,省财政部門将按有關規定對海口市、三亞市進行獎勵,海口市、三亞市也将盡快向新認定企業兌現扶持政策,支持總部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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