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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務小王:最近我們企業收到了(le)一筆複工複産的(de)财政補貼,這筆錢企業要交增值稅嗎?
申稅小微:這需要根據這筆财政補貼的(de)具體情況來分(fēn)析,隻需要簡單兩步,就可(kě)以判斷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STEP1:确認取得(de)的(de)财政補貼時間
取得(de)2019年12月(yuè)31日以前的(de)财政補貼:按照(zhào)《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央财政補貼增值稅有關問題的(de)公告》(2013年第3号)的(de)規定,納稅人(rén)取得(de)的(de)中央财政補貼,不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取得(de)2020年1月(yuè)1日以後的(de)财政補貼:按照(zhào)《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确認期限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de)公告》(2019年第45号)的(de)規定,進入STEP2進行判斷。
小貼士:從2020年1月(yuè)1日起取得(de)的(de)财政補貼收入,是指納稅人(rén)2020年1月(yuè)1日以後銷售貨物(wù)、勞務、服務、無形資産、不動産,取得(de)的(de)财政補貼。
STEP2:确認财政補貼是否與
銷售貨物(wù)、勞務、服務、無形資産
不動産的(de)收入或者數量直接挂鈎
直接挂鈎:納稅人(rén)取得(de)的(de)财政補貼收入,與其銷售貨物(wù)、勞務、服務、無形資産、不動産的(de)收入或者數量直接挂鈎的(de),應按其銷售貨物(wù)、勞務、服務、無形資産、不動産的(de)适用(yòng)稅率計算(suàn)繳納增值稅。
其他(tā)情形:納稅人(rén)取得(de)的(de)其他(tā)情形的(de)财政補貼收入,不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舉個例子
爲鼓勵航空公司在本地區開辟航線,某市政府與航空公司商定,如果航空公司在2020年度從事該航線經營業務的(de)年銷售額達到1000萬元則不予補貼,如果年銷售額未達到1000萬元,則按實際年銷售額與1000萬元的(de)差額給予航空公司航線補貼。如果航空公司取得(de)該航線補貼,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01 第一步
确認取得(de)的(de)财政補貼時間——2020年度,進入第二步。
02 第二步
确認财政補貼是否與銷售貨物(wù)、勞務、服務、無形資産、不動産的(de)收入或者數量直接挂鈎——本例中航空公司取得(de)補貼的(de)計算(suàn)方法雖與其銷售收入有關,但實質上是市政府爲彌補航空公司運營成本給予的(de)補貼,且不影(yǐng)響航空公司向旅客提供航空運輸服務的(de)價格(機票(piào)款)和(hé)數量(旅客人(rén)數),不屬于45号公告第七條規定的(de)"與其銷售貨物(wù)、勞務、服務、無形資産、不動産的(de)收入或者數量直接挂鈎"的(de)補貼,無需繳納增值稅。